环卫科技网2月27日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获悉,为贯彻《浙江省固体废料传染环境防治条例》,加强对通常工业固体废料传染防治,有效监管通常工业固体废料措置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建设厅草拟了《生涯垃圾点火设施协同措置通常工业固体废料推荐名录(第一批)(征求定见稿)》

生涯垃圾点火设施协同措置通常工业固体废料推荐名录
(征求定见稿)
第一条 凭据《浙江省固体废料传染环境防治条例》的有关划定,造订本名录。
第二条 切合下列情景的通常工业固体废料,列入本名录:
(一)与生涯垃圾性状相近的;
(二)适合选取点火方式进行措置,且进入生涯垃圾点火措置设施的通常工业固废,不得造成点火厂超负荷运行和超标排放,影响其安全运行。
第三条 列入本名录的通常工业固体废料,其产生、贮存、转移等过程治理须执行有关司法律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,不得混入生涯垃圾,应专车专运,收运车辆应统一标识,并执行联单造度。
第四条 列入本名录的通常工业固体废料不蕴含工业危险废料。
第五条 本名录凭据现实情况尝试动态调整。
第六条 本名录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诠释。
第七条 本名录自2023 年 月 日起执行
附表
生涯垃圾点火设施协同措置通常工业固体废料推荐名录


据环卫科技网统计,由于生涯垃圾量面对不及,自2021年以来,已有50座以上的生涯垃圾点火厂拟掺烧市政污泥、厨余(餐厨)垃圾及其他通常工业固废,掺烧的固废种类蕴含:废旧纺织品、废皮革制品、废木制品、废纸、废橡胶制品、废塑料制品、废复合包装、植物残渣、动物残渣、禽畜粪肥、粮食及食品加工废料、其他食品加工废料等。
编纂部摘自环卫科技网